去年中國旅遊法實施,許多人猜測低價團將絕跡,但觀察這幾個月市場實況後,筆者可以大膽地說,低價團會持續加碼入台,因為首先是大陸執法力道已呈強弩之末後繼無力,尤其對購物定義解釋益加寬鬆,其次台灣官方今年對業者大開方便之門力拼九百萬業績,放寬G簽證名額與團體化,對低價團根本不管也不問,所以2014旅遊業應該還是薄利多銷亂象叢生的一年。
實施旅遊法還是有正面的影響,那就是大陸各地相繼訂立出導遊領隊的工資規範,如:山東濟南旅遊會議年初聯合了省內七家業者和職工代表首訂工資協議,明確規範最低工資,效應是大陸各地旅遊工會亦將起於今年內而效尤...,此舉使大陸導遊領隊的收入獲得了實質的保障。
承上所述,我們反觀台灣方面陸團導遊的處境就益形尷尬了,業者違反雙方勞動契約僅縮限於民法當事人兩造利益之糾紛,法律無法對不肖旅行社處分,這顯然不能保障導遊權益,工資拖欠,倒扣,代墊團費...也是屢見不鮮,現在陸客消費權益意識提高,購物收入越來越少,造成台灣導遊鋌而走險,有數例已被陸客"蒐證"而列入懲處黑名單...業者和導遊都得不償失,筆者並不能苟同導遊殺雞取卵式的促購做法,但低價團操作結構下,基於生存導遊還是得落入業者設下的淘汰遊戲中,業者所關注的顯然是業績而非品質。
陸客是台灣最重要的觀光客來源,但旅遊界許多有識之士和先進前輩早已提出警語,低價團養不起好人才,留不住好人才就無法有健全的觀光產業發展,一昧追求觀光客數字而不立即從立法保障基層從業人員權益做起,任憑流氓業者和導遊綁架台灣觀光產業之發展,台灣將受到不能回復的戕害,旅遊業亂象叢生全肇因於此,官方豈能置身事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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